淘汰高能耗落后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用能,腾出能源空间,这是浙江省有效应对阶段性或长期用电紧张,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今天下午举行的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通报会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吴家曦如是说。
淘汰落后 降低消耗
目前浙江省用电困局的治本之策在哪里?降低能耗是重要之举,其中,淘汰高能耗的落后产能,是重中之重。资料表明,浙江省工业能耗(含能源工业)占全省总能耗的70%以上,而工业领域中的落后产能又占据大量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是主要因素,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省吨钢能耗高10%—15%,水泥综合能耗高20%—25%。
在通报会上,吴家曦指出,缓解当前用电紧张形势,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只有淘汰落后产能,才能为新上先进产能腾出资源和能耗空间,才能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企业效益;才能缓解产能过剩矛盾,**供需平衡,避免大起大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才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实现浙江省工业由大变强。
74家企业的落后产业要淘汰
据通报,今年浙江省淘汰落后涉及水泥、造纸、印染、化纤等4个行业,有74家企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其中,淘汰水泥1015.4万吨,涉及企业42家;造纸15.75万吨,涉及企业15家;印染2.051亿米,涉及企业13家;化纤21.1万吨,涉及企业4家;同时,浙江省下达了72座粘土砖瓦窑淘汰任务。在今年9月底前(粘土砖瓦窑在12月底前),这些企业**拆除列入本年度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
吴家曦强调,**淘汰的是涉及企业的落后产能,而不是淘汰企业。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浙江省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淘汰进程,确保按期实现各项目标,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同时,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在淘汰举措上,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强化法律法规约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和重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注销或吊销已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等,甚至责令其关闭或撤消。而对存在瞒报、谎报行为,以及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地区,将实行问责,由*机关 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截止去年9月底,浙江省已**额完成了地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于今年4月底通过了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联合考核工作组的现场考核检查。
2010年,浙江省炼钢行业实际淘汰30.5万吨产能,**额52.5%;水泥行业实际淘汰99台磨机计1067万吨产能,**额113.4%;造纸行业实际淘汰14.2万吨产能,**额184%;制革行业实际淘汰374万牛皮标张产能,**额133%;印染行业实际淘汰23.68 亿米产能,**额18.4%;化纤行业实际淘汰23.84万吨产能,**额19.2%。包括工信部公示名单在内的215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并按省级验收标准对主体设备进行了拆除,大部分还对拆后场地进行了平整,为先进生产力腾笼换鸟。